艾瑞卡說:
*~冬天來了ㄋㄟ~冷死了~*
*~跟我有點熟的人可以加我噗浪唷~不認識的我就不加朋友了,抱歉^^"~*
*~以後留言將強制悄悄話,待回覆後公開,若不想被公開請註明隱藏~*

三月是個忙碌的月份~
除了結婚紀念日外.....手邊還有幾件事在忙
其中一樣就是要記得"延展威先生的外僑居留證"


之前我為這件事問了幾個老外跟老外的老婆
得到的答案滿不清不楚的....
原來是因為 " 根本就是太簡單了 " 
所以我才懷疑他們的答案! 哈哈


重點是這次威先生竟然開玩笑說~
可不可以一次申請個50年啊?!
省得每年要延展一次!
0a155537.gif 
我說..........網站上寫最多三年啦! 沒關係!
反正七年後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證了!


如果你家的老外跟我們一樣
已經拿了第一年的依親居留簽證
第二年要申請延展請看→ 如何申請辦理或展延(外僑)居留證
還滿簡單的!

就帶著
1. 他的護照、外僑居留證、居留簽證正本
2. 親屬證明關係文件 : 我的身分證、我個人的戶籍謄本(就會有老公的資料在上面)、結婚證書
(威先生說他們好像沒看)
3. 1年1000圓,2年2000圓,3年3000圓

高雄市服務站去辦理就可以啦!
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成功1路436號7樓


一週後就可以去拿啦~~
網站上寫10天跟表格背面寫的(要求的東西)好像都不大準喔.....
以上是我們的經驗大家可以參考!^^

Posted by erica1227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1) Trackback(0) Hits(78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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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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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先生申請了兩次居留證,每次都沒待滿一年。下次回去的話一定要待超過一年。
  • helen~是喔....我已為你老公之前在台灣有住過滿久的~原來是斷斷續續的~呵...還好是依親的比較好申請,要是工作的,沒做到一年滿可惜的!

    erica1227replied on 2009/03/25 00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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